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政府投资基金应根据不同定位分类设置管理要求。对创业投资类基金,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、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、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,推动创业投资类基金作为耐心资本投早、投小、投硬科技。对产业投资类基金,应建立多元出资结构,适当降低政府出资比例,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国信配资,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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